(相关资料图)
8月10日,重庆、陕西两地6家法院在城口县共同签订大巴山司法保护协议,将首次跨区域协作,共同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一体化建设等工作,打造司法协作新平台。
大巴山从西北至东南绵延上千里,北接秦岭山脉、南连三峡库区,是南北动植物交会与融合的地带,也是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关键一域。
在重庆,仅城口县内就拥有万公顷的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起源古老,珍稀濒危物种多,是天然的生物基因库。”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介绍,仅重庆境内的大巴山保护区就有珙桐、红豆杉、独叶草等多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和云豹、金雕等40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巴山司法保护协议的签订对大巴山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
此次共签大巴山司法保护协议的6家法院分别是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万州区人民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巫溪县人民法院、城口县人民法院。
按照协议,在地理位置上毗邻的这6家法院将共同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一体化建设,统一量刑尺度、裁判标准;构建环境资源审执事务协作绿色通道,强化渝陕两地法院在调阅档案、调查取证等事务上的协作配合;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多元共治体系;联合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信息共享平台等。(记者 李星婷 实习生 龚曦)
关键词: